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工作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确认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19]144号)文件,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
(一)各学院要做好每位贷款毕业学生的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毕业确认名单可参照《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列表》(见附件1、2),具体情况以学生实际贷款情况为准。
(二)申请毕业确认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登录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如有密码遗失,可通过网站重置或联系县学生资助中心(生源地贷款学生)或致电95593(国家开发银行热线)找回密码。
2、完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变更>个人信息修改)。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消息;核对就学信息,如原填写中文系,现需更正为文学院;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
3、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学生点击页面左侧“毕业确认申请”→“申请”。
4、学生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提交)或《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交),学生本人签字,并加所在院系行政公章(申请表院系名称处),于4月19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汇总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1302室)。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学生提交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在系统内进行毕业确认审核。
二、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
各学院要通知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20日前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开始自付利息。
办理程序为:
1、生源地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贷款合同等)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三、有关要求
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要认真组织2019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附件1:2019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列表
2:2019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