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践行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提升学习生活导师制工作内涵,充分调动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沟通与交流,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关于实施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制的意见》(华锐学字[2015]27号)和《信阳学院关于推进大一新生学习生活导师制的意见》(校学字[2016]4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习生活导师观摩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4月16日—6月30日;
二、观摩人员:全体学习生活导师;
三、具体要求:
(一)每位导师每学期至少观摩2次导师课;
(二)以导师授课计划表为基础,学生处组织各学院导师代表进行集中观摩和学习;
(三)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组织本学院导师开展观摩交流会,扩大观摩活动影响;
(四)每次观摩活动导师需填写附件1《信阳学院学习生活导师课观摩记录表》,学年末提交至所属学院,作为导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各位导师要珍惜观摩学习机会,主动加强沟通交流,保质保量完成观摩工作任务;
(六)保存观摩课影像资料,学生处将从中遴选出优秀作品作为精品导师课,集中宣传推介。
各学院要落实导师课观摩工作方案,组织好本学院导师开展相关活动,各位导师要提高认识,切实从观摩中提炼好的思路和做法,优化导师课质量,推进我校学习生活导师制工作迈向发展新阶段。
附件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