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强化我校全员德育导师制育人效果,促进全员德育导师制内涵式发展,根据《信阳学院关于推进大一新生学习生活导师制的意见》(校学字〔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对2018~2019学年全员德育导师制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一、对导师工作的考核要求及指标
学生处拟定导师工作考核指标,各学院根据考核指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细化考核内容,对本学院导师工作进行具体考核。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并上报学生处。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导师课开展情况(30分):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导师课授课任务,每月至少一次导师课,每次导师课时长不少于90分钟,导师课准备工作充分详实,不缺席导师课。以学生反馈信息结合导师工作自评报告为准。
(二)日常交流(10分):1.建立专属QQ群、微信群及微博进行交流互动;2.师生互换联系方式;3.导师通过新媒体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学生喜好。以学院调查及学生信息反馈为准。
(三)师生活动(10分):除导师课外,导师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集体活动,以活动照片及日常记录为准。
(四)学生对导师工作的反馈(20分):各学院通过问卷测评、学生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效调查评价。
(五)深入学生宿舍(5分):导师定期深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在宿舍的生活状态,并能够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教育工作。学生处统计宿舍楼设立的“寝室记录单”,以统计结果为准。
(六)学生奖惩情况(5分):学生参加各种校内外活动获得导师指导帮助,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导师工作相应加分;学生受到违纪处理的,导师工作相应扣分。
(七)导师工作自评(5分):学年末导师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实际,撰写自评总结报告。
(八)凝练工作成果(5分):导师撰写导师制相关论文、新闻、心得的可获得相应加分。
(九)导师工作总体评价(10分):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导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二、对各学院导师制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要求及指标
为充分调动各学院对全员德育导师制组织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总结经验,提升内涵,根据德育导师制的总体要求及部署,对各学院导师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导师制材料(40分):每月及时上交各学院导师授课单、优秀心得,其他学生心得学院里留存。
(二)档案整理(20分):每名学生一个档案袋,每个月心得体会及成长记录放入档案袋;学院的导师制工作计划、总结、新闻宣传报道等材料整理规范有序。
(三)宣传推广(10分):建立本学院的导师制工作宣传平台,并有专人管理。各学院利用各级宣传平台、新媒体、橱窗等渠道进行德育导师制的专题宣传报道,发掘并推送精品导师课和优秀导师工作事迹。
(四)辅导员共建(10分):新生辅导员关注学生参与德育导师制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引领和舆情监管工作。每学期定期和导师进行学生信息交流反馈。
(五)导师交流互动(20分):各学院每个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导师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的导师互动活动,加强导师间经验交流。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导师间互动观摩资料留存。
三、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以上考核指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本学院导师考核执行标准,并严格落实。
(二)各学院将导师考核排序结果汇总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将按照各学院导师人数的10%进行表彰和奖励。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