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展示我校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在青年学生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深入推进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的评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自觉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讲文明、讲礼貌,举止得体、仪表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助人为乐,爱护公物,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4.学习刻苦、勤于思考,自觉遵守课堂及考场纪律,按时独立完成作业,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每学期综合考评成绩列本班前30%内。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坚持早操和课外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成绩良好。
6.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二)优秀学生干部
凡在学校、学院(部门)或班级等相关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学生干部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其条件如下:
1.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积极做好自己的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认真负责、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3.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有突出成绩为同学所公认者。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团结好:党团支部、班委会紧密团结、联系学生、办事效率高;干部以身作则、积极肯干,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思想政治工作好:全班同学政治觉悟高、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生动活泼,取得较好效果,组织工作出色,集体活动出勤率高,纪律作风过硬。
3.班级学习风气好:班内学习氛围活跃,大多数同学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或学习上有较大进步。
4.班级文明劳动卫生好:全班同学讲文明;劳动教育成果显著;宿舍、教室、个人卫生好。
5.文体活动开展好:班级文体活动蓬勃开展,活动内容健康有益,在院、部、文体活动中成绩显著,积极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多数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凡在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一般不宜推荐参评先进班集体:
1.班级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在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2.班级内学生有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
3.班级内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现象的。
4.损坏公物严重,有私用违规电器、乱拉电线、宿舍、教室脏乱等现象的。
三、评选程序
1.学院评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可通过召开视频会、网上课堂等线上形式组织评选,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成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推荐结果需在本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学生处。
2.学校审核。学校学生处将对各学院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材料集中审核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按受大家监督。
四、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5月12日。各学院需将推荐名单、评选报告、推荐表及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于5月12日前将报学生处。
五、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名额在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7%以内。
2.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在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3%以内。
3.先进班集体名额按照本学院现有班级总数的20%推荐。
六、表彰和奖励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全校表彰,颁发校级荣誉证书。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有资格被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先进班集体在全校表彰,颁发奖牌。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有资格被推荐参加省级优秀班集体的评选。
3.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事迹利用广播、校报、校园网(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