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关于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1〕179号)文件精神和《信阳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校学字〔2018〕13号)文件,2021年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共有2人,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现向全校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反映。
1.电话:0376—3011876、0376—3011875、0376—3011877
2.邮箱:3416873725@qq.com
3.地点: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1302室)
4.QQ: 3416873725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班级 |
贷款金额 |
备注 |
1 |
黄诗音 |
商学院 |
2018级会计学本科3班 |
8000元 |
续贷 |
2 |
杨婷 |
商学院 |
2020级财务管理专升本班 |
8000元 |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