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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校学字〔2019〕3号)

发布时间:2020-01-03 阅读量: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展示我校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在青年学生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深入推进学风建设,根据《信阳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17〕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的评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举止得体、仪表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助人为乐,爱护公物,在社会实践及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或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文章等。

4.学习刻苦、勤于思考,自觉遵守课堂及考场纪律,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各门功课成绩优良;每学期综合考评成绩列本班前30%内。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坚持早操和课外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成绩良好。

6.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7.该学年内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二)优秀学生干部

凡在院、部、党团班组织、学生会担任一定职务的学生干部(含小组长)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其条件如下:

1.具备优秀学生的基本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有热情为同学服务的思想,积极做好自己承担的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能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3.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有突出成绩为同学所公认者。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团结好:党团支部、班委会紧密团结、联系学生、办事效率高;干部以身作则、积极肯干,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思想政治工作好:全班同学政治觉悟高、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生动活泼,取得较好效果,组织工作出色,集体活动出勤率高,纪律作风过硬。

3.班级学习风气好:班内形成勤奋好学的浓厚风气,学术氛围活跃,大多数同学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或学习上有较大进步。

4.班级文明劳动卫生好:全班同学讲文明;劳动教育成果显著;宿舍、教室、个人卫生好。

5.文体活动开展好:全班文体活动蓬勃开展,活动内容健康有益,在院、部、文体活动中成绩显著,积极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多数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凡在本学年内有下列现象的班级,一般不宜评为先进班集体,各院、系(部)应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掌握:

1.班级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在学院造成不良影响。

2.班级内有违纪违法的人和事,或在某些方面受到院、部、通报批评。

3.班级内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现象。

4.损坏公物严重,有私用违规电器、乱拉电线现象、宿舍、教室脏乱。

三、评选和审批办法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经班级集中评选,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请学生工作处批准。

2.先进班集体由各学院评选,经学院审核同意,报请学生工作处批准。

四、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4月22日

五、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名额控制在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7%以内。

2.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控制在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3%以内。

3.先进班集体名额按照本学院现有班级总数的20%推荐。

六、表彰、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全校表彰,并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2.先进班集体在全校表彰,并颁发奖牌。

3.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

4.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事迹利用广播、校报、校园网(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附件:1.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3.2018~20198学年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4.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2019年4月12日